说明书
电视机图像显示装置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电视机,特别涉及一种电视机图像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在电视领域中,随着人们对图像质量要求的日益增设,图像显示装置不断改进和更新,以求减少失真,改善图像质量。例如,在图像显示装置的视频前置广大部分加设负反馈电路就是措施之一。然而,负反馈电路的增加有可能导致在没有静态电流工作时,使电路中产生交叉干扰等失真。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与现有技术相比失真度小的电视机图像显示装置,从而可获得高质量的图像显示。
为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电视机图像显示装置包括显像管、视频前置放大级、视频输出级、负反馈电路和电子束测量电路,视频输入信号依次经视频前置放大级输送到视频输出级,然后再送到显像管的阴极,视频输出级的另一输出端的输出信号经电子束测量电路输入到视频前置放大级的另一输入端,所述负反馈电路设置在前置放大级的第三输入端与显像管阴极之间,在显像管的阴极与负反馈电路的输入端之间连接了一个缓冲级。
由于该缓冲级的作用,使加到显像管上的信号不产生交叉干扰失真,改善了所显示的图像质量。同时,采用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使本发明的电路简单可靠且易于实施。
本发明的目的,特征及优点将结合实施例,参照附图作进一步的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现有技术中带有负反馈电路的电视机图像显示装置的电路框图;
图2是本发明的电话机图像显示装置的电路框图;
图3是本发明显示装置中缓冲级的具体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在现有技术的电视机图像显示装置中,视频信号输入视频前置放大级1的置信端11,视频前置放大级的另一输入端12接收电子束测量电路5的输出信号,该输出信号与输入的视频信号相叠加,以便在视频前置放大级的输出端获得一个受电子 束电流测量电路控制的视频信号电平。视频前置放大级的第三输入端13连接到和叔父管阴极相连接的反馈电路。
视频信号经视频前置放大级输出后,输入到视频输出级2,该视频输出级2将输出的视频信号加到显像管3的一个阴极a,以便在显像管3的屏幕上显示图像。视频输出级的输出端22接有与视频前置放大级1相连接的电子束测量电路5,而有2的另一输出端21不但与显像管的阴极a连接,而且与接至视频前置放大级的负反馈电路4连接。
图2是本发明的电视机图像显示装置的一个具体实施例。其与现有技术,如图1所示的电视机图像装置的区别特征在于本于本发明在视频输出级2与显像管阴级a相连接的输出商21和负反馈电路4的输入端之间连接一个缓冲级11。该缓冲级11为射极跟随器,可由两个晶体管组成互补射极跟随器,如图3所示。缓冲级电路中的晶体管还可以选择单极型晶体管。
权利要求书
1、 一种电视机图像显示装置,包括显像管、视频前置放大级、视频输出级、负反馈电路和电子束测量电路,视频输入信号依次经视频前置放大级输送到视频输出级,然后再送到显像管的阴极,视频输出级的另一输出端的输出信号经电子束测量电路输入到视频前置放大级的另一输入端,所述负反馈电路设置在前置放大级的第三输入端与显像管阴极之间,其特征在于,在显像管的阴极与负反馈电路的输入端之间连接了一个缓冲级。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图像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的缓冲级为射极跟随器。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图像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的射极跟随器为由一对晶体管组成的互补射极跟随器。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图像显示装置,其中所述互补射极跟随器中的晶全管为单极型晶体管。
说明书摘要
一种电视机图像显示装置,包括显像管、视频前置放大级、视频输出级、负反馈电路和电子束测量电路,视频输入信号依次经视频前置放大级输送到视频输出级,然后再送到显像管的阴极,视频输出级的另一输出端的输出信号经电子束测量电路输入到视频前置放大级的另一输入端,所述负反馈电路设置在前置放大级的第三输入端与显像管阴极之间,在显像管的阴极与负反馈电路的输入端之间连接了一个缓冲级。由此使加到显像管上的信号不会发生交叉干扰失真,从而提高了图像显示的质量。
案例剖析
本申请是一项利用公知部件对公知装置所进行的改进发明。该项发明对公知的电视机图像显示装置的贡献不在于加入的公知部件本身的电路结构,而在于所加入的公知部件是什么,以及该公知部件与公知电视机图像显示装置的组合关系如何。也就是说,为了获得本发明所述的目的,有创造性的电视机图像显示装置中的显像管阴极与负反馈电路输入端之间,这显然就是本发明的发明点。
根据本发明的发明点,本申请独立权利要求1的特征部分就应当记载上的特征,而由于本发明的显示包含了公知的显示装置的全部特征,且这些特征并不复杂,所以为了使发明的保护范围清楚起见,独立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不仅记载了所有的部件,而且也以信号传递关系记载了这些部件间的连接关系。
通过本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可以看出,独立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最宽,从属权利要求2的附加技术特征是以独立权利要求1中所记载的缓冲级的限定,权利要求3是对权利要求2所述射桶跟随器的具体化,而权利要求4则是对权利要求3中的晶体管的限定。因此本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最宽的是独立权利要求1,其次为权利要求2,再次之为权利要求3,最窄的则为权利要求4,这也是一种典型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关系。
如果将从属权利要求3变为从属权利要坟2,那么该从属权利要求中所述的射极跟随器在独立权利要求1中并无记载,因此这种从属权利要求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它限定的特征是不清楚的,所以,从属权利要求的附加特征应当是对其所从属的权利要求中记载的特征作进一步限定或具体化,否则就存在逻辑上的问题或者是存在非单一性的问题。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与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