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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新的营销方法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2014-12-2 16:46:23发表  已被浏览过7445次    作者:许春光

    问:一新的营销方法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答:一种新的营销方法不能申请发明专利,原因如下:

    专利法第二条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同时,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几个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显然,新的营销方法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因此,并不能授予专利权。


    综上,新的营销方法是不可以申请发明专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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