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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在专利上不予退款的情形
2010-3-26 12:07:30发表  已被浏览过7076次    作者:admin

    问:专利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以退款的情形有哪些?

    答:不予退款的情形:

    (1)对多缴、重缴、错缴的费用,当时人在自缴费日起三年后才提出退款请求的;

    (2)当事人不能提供错缴费用证据的;

    (3)在费用减缓请求批准前已经按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当事人由请求退款的。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  咨询热线:0514-8732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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