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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优先权的注意事项
2014-9-28 19:09:53发表  已被浏览过5795次    作者:admin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后提交的专利申请的申请日起,在先申请的专利文件视为放弃。

    这里的相同主题其实是说内容相同,如果后一申请补充进新的内容,新加入的部分有可能不享受优先权。
    上一篇: 有关权利要求中材料特征的审查
    下一篇: 同样的发明创造的注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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